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原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《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2×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2×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
建设地点: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
建设单位: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,见附件
公示时间:2021年2月5日-2021年3月9日(不少于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李云
联系电话:13888378080